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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就工伤为两个阶段的赔偿 第一阶段,在职期间:赔偿项目为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伤残补助金、交通费,伙食补助、护理费 第二阶段,解除或终...
东莞市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第29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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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东莞八级工伤赔偿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 (一)停工留薪期待遇 1、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且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由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石碣分局支付。 2、康复费: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且符合规定范围的康复费,由社保基金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期间的伙食费,按东莞市标准由社保基金支付。 4、市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经批准到东莞市外治疗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用,按东莞市标准由社保基金支付 5、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6、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由单位支付
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六个月本人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四个月本人工资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个月本人工资。 李律师执业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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