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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35年的单位应当终止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一的,应当支付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非法终止的,应当支付70个月的工资;在其他...
工作35年,单位解除合同分为以下情形赔偿: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非法辞退的,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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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工伤十级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非劳动者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工伤职工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劳动法规赋予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事实下单方解除权。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不需要特定的事实发生,不需要任何理由,工伤职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所在省市规定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还须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患病,不能正常上班,在医疗期内,企业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医疗期满,职工患病没有痊愈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给职工一次性医疗补贴。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患病,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十年多为应当为12个月。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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