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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的工种结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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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调整丧葬费标准 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企业与事业单位有区别,人员组成、相关资金渠道均不同。
工伤职工达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家关规定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工致残鉴定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关系退工作岗位享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27月;本工资二级伤残25月;本工资三级伤残23月;本工资四级伤残21月本工资; (2)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本工资90%;二级伤残本工资85%;三级伤残本工资80%;四级伤残本工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家关规定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深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每月增加280元;2013年深圳市社保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该调整办法,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额为280元,达到了国家规定的10%左右的标准。据统计,2012年深圳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279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分两部分增加额:一部分按照2790元为基数,按照该基数的5%增加养老金,即每月增加140元;另外一部分以本人调整前养老金额度为基数,按照该基数的5%增加。另外,纳入调整基数的基本养老金不包括历年对高级职称和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性累计调整额,也不包括补充养老保险、生活补贴、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从2013年1月1日起,对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具体方法如下:一、对2012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下列规定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按照2012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790元的5%定额计算,标准为140元;再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由此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四舍五入”后以元为单位计算)。纳入以上普调基数的基本养老金不包括历年对高级职称和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性累计调整额,也不包括补充养老保险、生活补贴、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二、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下列规定发放高级职称津贴: 2013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2013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和不分正副高的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加发800元;2012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其享受高级职称倾斜性调整的累计加发额统一转为高级职称津贴,低于上述标准的予以补齐。三、对高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下列规定发放高龄津贴:对在2013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90元;对在2013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100元。但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2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倾斜性调整额累计超过90元/月的,加发10元;低于上述该标准的,予以补齐。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2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倾斜性调整额累计超过190元/月的,加发10元;低于上述该标准的,予以补齐。四、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调整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五、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齐至平均水平。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后,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社会医疗保险费也相应增加(2011年1月1日起新增的高级职称、高龄增发养老金部分不计增社会医疗保险费)。七、上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所需款项,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调待时对高龄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的高龄津贴或高级职称津贴作为基本养老金的单列项目,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八、本市2013年7月不再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经统计,2012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2790元,按照以上办法,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额为280元,达到了国家规定的10%左右的标准。调增额将于近期发放到位,并从今年1月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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