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分为,如果转让给公司的股东的,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转让协议即可;如果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要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或者由不同意的股东购买该股权。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三个法定条件:一、过半数(股东人数)同意条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包括半数)同意;二、通知其他股东。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三、优先购买权行使。
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值得指出的是,在实践当中,转受双方有时会在转让协议中注明,由转让人负责在股权转让生效前收回股权转让基准日前到期的公司债权。此类条款主要是受让人为防止公司的不良之债给自己进入公司后可能带来的损失所做的一种防范措施。然而,严格地说,这种条款并不当然具备法律效力。 第一,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系转、受方这两个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者之间的约定不能约束第三人。而公司作为第三人,本应由其享有的债权明显受到了限制。 第二,如果公司股东会同意由转让人收回公司债权,那么,这种条款因为公司的授权而变得有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761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