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
外资股权转让有七个限制:(1) 外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2) 外资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以原政府批准部门批准和工商登记为必要条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来说,股权转让是通过转让交易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的,因此会约定债权债务的转让。一般债权债务可以转让,也就是打包。当然,有些责任是不能转让的。比如公司资本充实责任,是公司设立行为造成的,不是股权转让造成的。承担人应为公司的设立人或发起人。有缺陷的股权转让为股东的,不应代替股权转让人承担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而言,股权转让的要件如下: 1、股东提前以书面形式将股权转让事项通知其它股东; 2、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 3、同意的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