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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无论签不签合同,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工伤范围,赔偿首先应由饭店进行,但是由于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应按照饭店的约定进行处罚。2、...
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若您未满16周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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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是莱芜一家饭店的员工,工作时烫伤,是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的,是算工伤的。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5、《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你母亲在饭店打工时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应属工伤。如果被认定工伤,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相应的工资待遇,生活护理待遇,因工致残,还可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往往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如何获取和保留劳动关系证据和身体受到伤害的证据,况且,工伤认定程序和求偿程序都很复杂,因此,如果不聘请专业人员提供法律帮助,要么,忍气吞声,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其实,工伤待遇得到实现是有很大保障的,如果需要帮助可进一步来电。
在饭店吃饭时滑倒受伤能否要求饭店赔偿需要看具体饭店是否有过错而定: 1、本身饭店作为餐饮机构需要承担一定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在顾客是因为饭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受伤的话,那个饭店需要承担顾客受伤的所有责任,赔偿顾客的损失。 2、而如果饭店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顾客在饭店吃饭滑倒受伤时因为顾客自己受伤所致的,那么顾客需要自己承担责任,饭店不需要承担责任。 3、如果顾客滑倒的原因存在饭店的安全保障疏忽同时顾客自身也存在一定原因,那么双方需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顾客与饭店就赔偿责任由歧义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断裁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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