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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扣款比例应该合法。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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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有权依据单位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实施惩罚,我估计你的行为是触犯单位规定了。所以请先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接受惩罚的正当性。 其次,克扣工资不应超过工资总数的20% 建议与单位领导好好沟通一下,口头承认错误或者写份检查,请领导宽恕一次。因为还需要生活、工作,不要将事情过于严肃化。以后遇事冷静点,长做深呼吸。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扣款比例应该合法。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扣除部分是社保、公积金扣款,或劳动者请假扣款,是合法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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