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的保险,公司均应当补缴,否则你可以向区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 2.公司未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
1、可以要求补缴试用期间的社保; 2、你需要提供能证明公司与你约定的工资的证据,才可以要求补发工资; 3、你需要提供能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正常情况下:1、能辞退;2、无补偿;3、必须给你工资但你的情况可能会有变化: 一、依法你在4月17日入职时,公司必须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就是违法的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但这一情况却对你是有利的,分析如下: (1)双方之间的关系为事实劳动关系 你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至于双方口头所约定的试用期,一、没有劳动合同作为试用期的基础依据;二、没有合同期限作为试用期期限的基础因此,你只要否认这一点,该事实仲裁委将无法认定,你完全可以采取这种做法,最终仲裁委也不会认定存在试用期 如此一来,没过试用期不能要求赔偿金的规定就不成立了,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了 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很可能利用这一条辞退你,但你可以抗辩,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明确的辞退条件,不得无故辞退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三、如果公司扣发你工资 你完全可以申请仲裁对你的建议: 1、取得辞退证明,易于保障胜诉你一定要努力取得被辞退的相应证据,以证明事实的劳动关系成立 2、取得收入证明,利益方可最大化如工资条、工资卡记录、工资单等书面证据 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很可能是公司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及50%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的规定,解除与试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具备录用条件。否则解聘决定无效。 所谓试用期必须是劳动合同约定了的,才有可能存在试用期。 如果与单位并无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试用期的约定,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按照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解决劳动关系。 如果是单位要求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若单位没有支付,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求单位再加付50%的补偿金,这样实际上是 1.5个月的工资了. 若单位支付的加班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加班费应当是平时工资的 1.5倍,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加班费,按照规定,还可以要求加付所克扣加班费25%的补偿金.
1、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试用期。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间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并且单位应该自第二个月起支付职工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另外,如果单位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则应向职工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0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8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