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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不合格、严重违章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患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
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是否需要赔偿,与劳动者试用期无关,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解除理由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与劳动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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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不合格、严重违章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患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试用期解聘一般是不存在赔偿的,但如果你们订有书面合同,对试用期有特别约定的另当别论。
虽然用人单位将重大损害的情形以企业内部规章规定的形式予以确认且用人单位以企业内部规章有上述情形规定,劳动者的过错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即上述情形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一部分,对上述情形的违反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但用人单位仍应就用人单位确实有重大损害以及劳动者的过错行为与用人单位产生重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由此可见,当员工因过错被开除,且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重大损害与劳动者的过错有因果关系时,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补偿的。
被公司开除,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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