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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劳动关系是2010年5月建立的话,你与单位之间已经视为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仍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同,建议保...
后者说法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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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的合同只是签到2010年12月31日,没有续签,那么在后来工作的两个月零十九天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主张一个月零十九天的双倍工资。另外,如果你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原因如公司为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为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导致你辞职的话,你可以向单位主张自零六年至2011年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2008年一月以后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将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天数为21.75天。公司显然违法。 (3)加班费的计算:平时按月工资总额的150%,休息日为200%,法定节假日为300%。 (4)根据你工作的地点确定你的工资是否符合广东省的最低标准。
有效,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有书面协议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保险应当补缴或者向你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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