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有补偿。而且如果员工还在医疗期,那么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如果是医疗期过了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有补偿。而且如果员工还在医疗期,那么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如果是医疗期过了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的话,只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即可。 【法律依据】
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你可以就此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1、单位以不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同时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为1个半月的工资。 2、如果你认为单位的理由不成立,属于违法解除合同的话,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撤销解除合同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不要求履行,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也就是个月的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1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554人已浏览
5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