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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订租赁合同,房东需要在租赁期内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即不能提高租金。如租期已到,租客需与房东续约,房东可根据市场情况,提高租金。...
房东不可以随便涨房租。因为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对于租金一般都有明确的约定,涨房租属于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房东涨房租应当与承租人协商,不能擅自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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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合同只对合同的签订双方有约定效力。也就是说,你和谁签订的租赁合同,你就要遵守与其签订的合同中的义务权利。在你签过的合同里没有向房东支付2000元的条款,就不需要那么做。 签订租赁合同最好与房屋的所有权人签订,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转租人没有遵守与房主的协议,违反了房主的不得转租的协议,房主是有权利从后来的承租人手中收回被转租的房屋的。
第一、关于房屋的装修您是否经过了房东的同意呢?事先有签订合同吗?您装修花费了多少钱方便告知吗?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您可以与房东解除租房合同 第二、房屋的租赁期限到了吗?根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您与房东有约定吗? 第三、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一、租房时没有与房东签订合同,房东不可以随时赶房客走的。虽然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但是双方的租赁关系是成立的。 二、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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