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该怎么补偿,给不给补偿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该怎么补偿,给不给补偿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七)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八)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且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其次,双方劳动关系在2006年6月30日已经解除,原告并没有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决定提前30天通知被告,那么原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的补偿即代通知金。再次,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放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