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
广东省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1、广州市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员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3元/小时;2、珠海、佛山、东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6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8年7月1日起,对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
2018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1、广州市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2、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标准为15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3、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标准为135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4、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标准12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就是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政府颁布了《关于调整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再次调整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同时提高了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五个档次,分别为860元/月、770元/月、670元/月、580元/月和530元/月,适用地区与上年相同。其中广州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从原78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最低的第五类标准530元/月只限于执行第四类标准的市所属的部分欠发达县及县级市执行。调整后,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暂为全国最高。新标准将从今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8人已浏览
7,527人已浏览
3,388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