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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二、公司没有合法理由,没有给书面提前通知,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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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上的,你应该是过了试用期的。哪有试用期都快10个月的。 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也不合格的,就撤退掉了。明显公司在故意不给你转正。 你可以查下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太多就不贴了。 最长的: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种必须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反劳动法辞退的。可要求两倍补偿。 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建议先跟公司谈谈,中国人都以“和”为贵嘛,实在不行了再提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转正的员工可以被解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雇,无经济补偿。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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