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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老婆没签字的,如果所卖的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的,则买卖合同有效。 如果所卖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如果购房的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则买卖...
要看对方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简单的说,对方是否知晓你老公卖房行为属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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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是受他人委托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代签合同构成表现代理的,经追认后合同也有效。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以前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妻子同意或追认合同就有效,反之则无效。现在新的解释出来后,应该直接认定有效,但不见得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也就是说二手房合同老婆代签字有效吗,无权处分人可以在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前提下出卖商品(包括房屋),签订了合同后,出卖人再去取得,然后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未能取得其已经出卖的商品,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所以,你可以主张你与丈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果妻子不同意买房,你不能取得房屋,但可以要求丈夫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这个违约责任的承担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妻子无合法理由拒绝办理过户,合同是有效的。补充一点,在妻子确实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伙同买家有涉嫌蒙骗丈夫的行为,比如丈夫以低于市场价卖出,妻子可以据此控诉欺诈的行为,但这又是另一方面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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