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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中规定的解除合同和裁员。《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劳动合同法》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中规定的解除合同和裁员。《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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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降薪,不依法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法律是明令禁止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单位做法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得辞退解雇。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调动工资应当视为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可见,调薪一方面是用人单位的企业管理行为,另一方面是企业和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法定情形: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和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二、协商一致变更:除法定情形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没有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动降薪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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