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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变更属于重大事项改变,需要和员工协商,员工不同意续签,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
合同主体的变更一般没有赔偿,但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因合同主体变更而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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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主体后,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者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现在叫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主体变更法人变更登记程序 1)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2)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未履行或未完成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双方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已经履行,就不存在劳动合同变更的问题。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平等自愿协商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形成的,其变更必须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面变更。任何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不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四、劳动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双方经协商就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无效。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变更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并指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条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因劳动合同变更而产生的劳动争议。5、劳动合同的变更也应及时进行。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和条件。如果应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及时变更,由于原条款继续有效,劳动合同往往不适应变更的新情况,从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当在对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及时回复,不得忽视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因为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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