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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因工伤并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八级伤残的,按照以下标准和项目享受工伤待遇: 1、停工留薪待遇:享受原工资待遇(一般为1...
1,如公司给你报社保的工资低于深圳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社保会按照深圳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1756元核算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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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差额由保险基金补足)、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60%、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依实际情况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各15个月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7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差额由保险基金补足)、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依实际情况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各12个月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上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未缴纳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
2017年深圳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9个月,小计44262元。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4918元=39344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4918元=98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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