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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生病住院治疗几天康复出院后,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的。,1、去当地人力资...
劳动者患病需要停止工作休息治疗是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但劳动者病休应当尊重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权(用人单位一般都设立有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或员工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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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间生病,停工治疗期间算病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在48小时之外死亡或者存活的,均按因病办理。因此,职工在工作中生病,停工治疗期间没有出勤,应当算病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广州市为例: 《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职工享受的疾病津贴(病假待遇)标准,按下列办法计发: 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 连续工龄不满5年,按45%发; 满5年不满10年,按50%发给; 满10年不满20年,按55%发给; 满20及以上,按60%发给。 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65%发给; 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70%发给。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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