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确定作案时是在抑郁症发作期间,法院可以酌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但重度抑郁症患者是有一定自知力的,所以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2、我国《...
1、如果确定作案时是在抑郁症发作期间,法院可以酌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但重度抑郁症患者是有一定自知力的,所以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2、我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要明确,抑郁症是导致其丧失部分行为能力,还是丧失全部行为能力,还是未丧失行为能力?如果是丧失全部或者说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则其监护人和该名被告人均应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个监护人,如果患者是未成年人的话,则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如果是成年人,则为其配偶,如果没有配偶,则为其父母,或其他具有监护责任的人。如果没有丧失任何行为能力,则不存在监护人,故,不存在他人赔偿。只能要求被告人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如果确定作案时是在抑郁症发作期间,法院可以酌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但重度抑郁症患者是有一定自知力的,所以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2、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3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