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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房过户:乡村房屋有一个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红本,上面登记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该证书是由当地的区县一级政府颁发的,应当由该级政府变换。红本...
镇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更能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手续: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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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符合《镇总体规划》及《村庄布点规划》的,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以上证件,程序上要求村委会及四周界邻签字等。另外,如果该建房对先前房屋通风、通路及采光等有影响的,受影响的人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村民之间相互购买房屋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还需办理在土地方面相应的手续。《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因依法买卖、转让他人建筑物、附着物等而使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土地证书。所以,村民之间购买房屋还需办理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的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这一手续容易引发纠纷,并且在引发纠纷后,难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
建房户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服从规划,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真实填写申请书,不得有隐瞒和虚假,否则取消建房资格。申请书业经批准,持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准建卡”方可建房。要严格按批准地点、用地限额进行建设,否则按有关政策处理。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县存一份其它二份直发乡(镇)政府。申请书封面批准文号,由批准机关填写。此书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按期装订存档,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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