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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可休年假的时候没休的,员工们并不会给公司白干活的。若是像公司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年假逾期未休则作废这种明显剥夺员工年假的,这是一种无效的规定...
1、工作满一年已休年假离职之后不用扣已休年假工资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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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职员工年休假的计算方法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该劳动者休满应休年休假的,按照劳动者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2、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如:公司制度可以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已满3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7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公司一般实际都按职工在本公司年限计算带薪年休假。若个别职工提出要计算以前工作时间,则该举证责任在职工,应由职工拿出证明(如劳动手册),公司再按照其证明来决定是否给其增加年休假时间。若该职工确实累计工作年限计算应多休年假,而公司没有给其休满,公司只要补给其年休假时间即可。年休假也同样涉及诉讼时效2年的问题。若职工要求补年假,2年前的年假均因过时效而得不到支持,单位只需补给其最近两年少给其休息的时间。另外,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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