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
《条例》中明确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享有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权利的同时,应当履行按照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业主不支付物业费,物业不能停电。 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物业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收取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通过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收取物业费。
房地产公司无权擅自中断给业主供水,供电。业主和房地产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不及时缴纳房地产费,应承担法律责任,房地产公司有权向业主缴纳房地产费,承担一定违约金。但房地产公司无权断水、断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供水、供电等机构应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支付相应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应供水、供电。房地产公司不是供水,而是供电的合同当事人,无权擅自中断供水给业主,供电。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停水停电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4人已浏览
2,778人已浏览
1,447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