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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职工,不给辞退通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
公司辞退职工,不给辞退通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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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单位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要立即要求其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盖有公章),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即使形势逼人,被迫办理离职手续,也要留下办理离职手续的书面材料。 2、在办理离职后的次日一定要找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并做录音。 3、用快递的形式向用人单位发送索取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并保存好回执。 4、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之前一定要每天准时上下班。并要杜绝工作失误,防止用人单位找其它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进入公司,应立即拨打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请求他们来解决。即使最终未进入单位,劳动监察大队也有了立案记录,以后在进行劳动仲裁时可以此记录作为重要的证据。 5、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首先要看公司是因为什么原因与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只能作大概分析。 如果是无法定的原因,那么他可以获得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本案中支付的一个月工资标准应是该人在六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不是所有违法解除的劳动合同都可以主张代通知金。只有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时,才可主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辞退职工,不给辞退通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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