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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规定雇主没有过错,由于雇员没有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没有给予雇主离职的期限,实际造成雇主损失...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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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员工付出劳动,那么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但是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是可以以此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的,但是工资是需要支付,但是单位可能要求员工在单位办理交接之后才会发放。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囘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囘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能扣发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有在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才有理由要求劳动者作出赔偿。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按规定是公司不能全扣员工工资,要是员工工资被全扣了,那么公司也就是违规的。公司不仅不能把员工工资全扣了,每月扣减的工资的也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是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若公司违规克扣工资,可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具体有如下:1、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2、可自愿选择调解,主要是去找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然还可以去法院申请调解等。注意的是,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还是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要是你在经过劳动仲裁都不能解决你工资被扣的问题,那么现在最好就要收集相关证据积极去法院起诉。必须得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人才能接着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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