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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公司被收购,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龄是继续算的。公司并购后,原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并购后新设的公司承担。由于公司合并涉及到公司股东、...
1、一般来说,公司被收购是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的,所以并不是必须重新签合同。 2、但是若公司要求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征得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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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无需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合同的变更,新劳动合同条件维持或者高于原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签订。劳动者拒绝签订新合同的,应当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的做法是不正确的。通过劳动服务公司与你们签合同的意思应当是:你们公司委托劳动服务公司与你们签合同,劳动服务公司只是代理人,你们公司仍然是用人单位。因此不存在重新签订合同的问题,只能叫补签劳动合同。否则,公司要求你们开失业证很可能市个圈套。不过,如果要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结果不一定会满意,假如仲裁机构裁决你们公司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公司可以跟你再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这不是你们所要的结果,但是这种做法不违反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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