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清劳动者所有的工资,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下个月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
一、合同中“本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的规定,不违反法律。 二、你申请离职,企业30天内必须同意你离职,离职时未调休完的,企业必须支付加班费。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因此,员工辞职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离职。 4、若员工在未按上述规定私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可以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求以工资予以抵扣;但用人单位必须对相关损失进行举证,无法举证的,就不能直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5、《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6、因此,公司规定未做满一年辞职扣一个月工资是违法无效的规定。 7、单位拒不支付克扣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①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②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法律意见】 一、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4人已浏览
354人已浏览
790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