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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补偿是肯定的 一个月之后要给付双倍的工资 如果有签订劳合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款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员工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动后仍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员工或者支付代理通知金,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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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2)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3)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 因此,这里的不能胜任工作,既可以指原来的工作,也可以指重新分配的工作, 优先留用权既可以指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也可以指在工厂内的其他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 如果工厂因为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般来说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二,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 第三,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满足以上条件,单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
是能够解除合同的。 1.发生工伤意外,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本领判定,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工伤赔偿的事项有,医疗费、伙食补贴费、食宿交通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伤残补贴金、伤残津贴、医疗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间为2年,如在2年内未提起工伤认定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保护权益的阻力就更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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