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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存在差异,应以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的宅基地在一定的期限内,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建房)的宅基地,其使用权,是需要...
1、宅基地使用权本身就是“无”偿的(当事人缴纳的”费“用,是属于水、电、路的三通”费“用,该项并不是指向宅基地使用权); 2、只要当事人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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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存在差异,应以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的宅基地在一定的期限内,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建房)的宅基地,其使用权,是需要重新申(请)批(准)的;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该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第十二条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四)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五)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六)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我们每户只是拥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批给你们也只是让你使用,而不是给你们.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你若是没有考上大学,你的户口仍在你们村,你们兄弟二人各结婚成家,是两户,自然也就给你们二处宅基地.现在你的户口应当是不在你们村,按户口来算,应当是一户,自然也就给你们家一处宅基地而不能给二处.以上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不可以。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家庭户为单位,一宅一户。夫妻双方名下可能会因为现实情况,例如继承、集体内部成员的房产交易等行为拥有多套房产,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国家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你可以通过拥有多套房产而获得多处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村里的土地台账上宅基地能够确权的只有一处,其他房产所在的宅基地只有临时使用权,其地上房屋不能依法申请翻建改建等建设行为。等房屋自然灭失失去居住价值以后,其所在宅基地就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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