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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不公证能办继承。现在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的,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1、法定继承应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理为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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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嘱继承没有强制规定要进行公证。遗嘱人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在自己去世后依据遗嘱继承房屋,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留下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房产不公证能办继承。现在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的,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在办理继承房产过户登记时,没有继承公证文书的,办理的登记手续是否有效?这主要看继承公证是否是办理继承房产转移登记的法定要件。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 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根据这一法条可以看出,继承公证并非是办理继承房产转移登记的法定要件。 所以说,对于继承房产转移登记,只要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明继承的相关证据,即使没有办理继承公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核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的继承房产转移登记,是有效的,不应该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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