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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的伤残补助金和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等都是独立项目,员工是可以分别获得的。单位不能讲其他项目费用抵扣伤残补助金。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赔偿...
工伤的情况下不是这样的,应当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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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一、如果单位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那么发生工伤后,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工伤职工可以凭相关手续直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对于工伤职工的相关保险待遇就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职工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应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在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才能享受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二、被认定为工伤:若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中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符合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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