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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土地使用权(ad)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
答案是可以,其实我们大可这样理解,在我国,以房地产企业为例,即便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但通常来讲也是花费一定的财力来获得的,那么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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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的,土地上的房屋一并转让,房屋转让的,房屋所属的土地一并转让,如果只有土地证而没有房产证,不排除房屋是违章建筑的可能。
土地使用权本身是一种财产。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重新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包括出售、更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使用土地的,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因此,可以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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