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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是的,两者没有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休假。《企业员工带薪年薪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结婚假、产假等国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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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休完后可以继续请假。一般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在产假休完之后,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休哺育期的假。能不能休假需要看用人单位的决定,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有法律规定,女职工必须依法享有哺乳时间。
随着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享受生育延长假后,已不再设有“哺乳假”。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涉及哺乳的女职工,只能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第 一、第二款执行,即“对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一)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超过年假天数的;(二)员工事假累计20天以上,单位不按规定扣除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四)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五)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4个月以上。这项规定没有包括产假和婚假,所以产假或婚假都休了,也可以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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