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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由于法律许可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试用期的工资的约定应当注意以下三个不得低于: ( 1)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工资; ( 2)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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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劳动者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试用期。具体如下: 1、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应当在一个月以内。 2、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应当在二个月以内。 3、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在六个月以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时间为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为一个月。一年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认为劳动法第82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日期:(1)劳动关系生存期间发生的支付工资争议,使用者可以证明书面通知劳动者拒绝工资的,书面通知的日期是劳动争议发生日期。用人单位无法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3)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发生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论,劳动者可以证明使用者约定支付的时间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使用者约定支付的日期是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劳动者无法证明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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