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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劳务分包作业,向劳务分包的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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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分包建设工程违由要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具体而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1)劳务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项目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材制造、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和小型机具及辅料。合同约定劳务承包人负责与工程相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材料租赁、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有效:(1)劳务承包人取得相应劳务承包企业资格等级标准(2)承包作业范围为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3)承包方式提供劳务和小型机械和辅助材料。
普通人容易混淆劳动和劳动两个概念。从适用法律的角度来看,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工资报酬;劳动者的报酬是根据《合同法》中的合同、技术合同、中介合同等获得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合同法》的权利和义务,与用人单位有雇佣关系。用人单位除支付工资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动报酬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是独立的、自由的,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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