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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津贴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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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津贴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伤残津贴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一级残疾为90份工资%,二级残疾是我工资的85%,三级残疾是我工资的80%,4级残疾是我工资的75%。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六级残疾的,应当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予残疾津贴,标准为:五级残疾为本人工资的70人%六级残疾是我工资的60%,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 答: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领取伤残津贴,2016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金额为一级210元、二级200元、三级190元、四级180元、五级160元、六级140元。 9、目前重庆市最新的产假标准是多少天? 答:2016年1月1日起,女职工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上述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 10、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年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6年9月—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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