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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降...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一般而言,怀孕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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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从法律角度来讲,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对劳动合同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管女职工是否处于孕期,用人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都要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如果未经协商,用人单位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女职工孕期,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即使用人单位为了照顾女职工,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女职工到其他能够适应的工作岗位,其工资待遇也不应该被降低。另外,不得降低女职工工资的这一特别规定,保护期限从女职工怀孕开始,要一直持续到女职工哺乳期结束,在这期间,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女职工工资,都涉嫌违法。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调岗调薪的行为是属于不合理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你单位在未与你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变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属于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看具体情况。从法律角度来讲,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对劳动合同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管女职工是否处于孕期,用人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都要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如果未经协商,用人单位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女职工孕期,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即使用人单位为了照顾女职工,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女职工到其他能够适应的工作岗位,其工资待遇也不应该被降低。另外,不得降低女职工工资的这一特别规定,保护期限从女职工怀孕开始,要一直持续到女职工哺乳期结束,在这期间,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女职工工资,都涉嫌违法。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调岗调薪的行为是属于不合理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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