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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因为雇员没做到时而少发薪水要怎样办

2022-07-09
我在一公司担任电焊工,签订劳动合同薪水为2500元,但在我工作2年内,每月只有2000元薪水,有时还超时工作,也无加班费,公司负责人称加班加点很正常,不出加班费也很正常。想问:法律对此有无具体限定?社区询问小组人员解答:根据我国《劳动法》有关限定:“对劳动者薪水不得克扣或没理由拖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又限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或者国家限定及时足量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限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因此,你可依据上述限定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公司限期支付拖延的薪水和加班费,公司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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