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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没有明确确定。 1、小区土地使用权如果为业主享有,开发商就不能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 2、如果地下车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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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停车位属于谁,取决于具体情况。1、地面停车位所有权,地面停车位包括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同的道路或其他停车位的场所。2、地下停车位,专门规划的地下停车位属于开发商。3、一楼架空停车位,该停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4、独立车库,属于独立建筑,属于开发商。5、社区的地下民用防空停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所有业主。
感谢您的关注,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1、小区车库谁有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自行约定。 地下车库作为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之一,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就应如道路、管线一样,是房屋的从物,应当依从主物房屋一并出售、转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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