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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该保险合同为财产保险合同; 2、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3、保险人在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取得向...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该保险合同为财产保险合同; 2、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3、保险人在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取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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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请求权的设立是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障交易安全为目的的一项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请求权的条件为: 1、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只有债权人符合上述条件,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方式行使代位权。法院通过对代位权是否成立的认定,判令由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的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以消灭。代位请求权可以解决大量存在的三角债问题。对于债权人来说,其应当意识到主张债权的对象并不仅仅限于债务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跳过”债务人而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延伸阅读什么是代位权诉讼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限制代位权对次债务人有什么法律效力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该保险合同为财产保险合同; 2、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3、保险人在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取得向造成损失的第三人追偿的权利; 4、第三人不得为被保险人善意的家庭成员或其他组成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一、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合同法解释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规定了代位权行使的实质要件: 1、合法性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这是行使代位权的首要条件。 2、因果性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实质条件。 3、期限性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这是行使代位权的时间界限,具体是指债务人对其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合同法解释中采用次债务人的称谓)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才可以向次债务人行使请求权。 4、货币性合同法解释将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内容作了缩小解释,即不是所有的任何性质的债权,而是限于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二、债权人代位权如何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限制性规定。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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