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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做律师的,也是因为劳动合同的问题咨询过很多人。对于像你这样的问题我也咨询过。我可以将我知道的告诉你,给你了做过参考。 1你可以要求公司...
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在一年内不签订的,双倍支付工资,超过一年仍不签订的,视为双方建立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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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单位没有给你签合同,你就不需要履行提前30日辞职的义务,你可以以单位不给签合同为理由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偿你的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你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要在一个月内给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给签合同的,要每个月支付你双倍的工资待遇作为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涉及4项费用: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2.经济补偿金; 3.提前通知期的补偿; 4.最近比较热门的未休年假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需要证明与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可依据社保纪录或盖章的工资单或你提到的离职结算单,以劳动合同未签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另外,你已经过了试用期的期限,一般辞退都会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
有劳动关系必须要签订合同,否则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t《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t(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t(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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