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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所以饭店雇用17岁的未成年人不算雇用童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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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雇佣童工(16周岁以下),童工无罪,招用单位应按未成年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罚。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17岁不是童工,雇佣童工的惩罚有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个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按照每个童工每月处以1万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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