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律师解答 江苏婚假不给13天,解决方法: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
可以投诉。根据《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婚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现在的江苏产婚假规定,具体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条例修正案》中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也就是说,本次贵州省计生条例修订后,婚假仍为13天。 产假方面,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产假一共158天。 除此之外,可以发现,草案还就男方护理假进行了明确。规定男方护理假由原来的7天增加为15天,比原来增加了8天。
1.婚假中如果周六、周日刚好排在假期的两头,是可以剔除不算在婚假里的,但如果周六、周日在婚假期间的中间而不在两头,则不能剔除而应与婚假连续计算。 2.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7人已浏览
672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6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