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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补偿金和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没有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的设定一般需要考虑...
1、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标准,目前没有任何国家或地方的,可资依据或参考的规定。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双方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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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竞争限制违约金额由使用者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定金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第十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可以对双方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 违约金标准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高低和损失的大小。其它影响因素还有履约程度,过错大小等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 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 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也未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标准,而是交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既然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由于劳资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实践中难免出现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协议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一百元,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这种约定是否有效。其实,从法条上看,该约定似乎不违反法律规定,毕竟是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果,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可见,该约定虽然形式上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实质上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公平原则,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注意,在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补偿金和违约金数额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避免利用强势地位约定不合理的补偿及违约条款,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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