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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房屋在同村村民之间是可以转让的,但是按照一定程序进行。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卖方或买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是双方恶意串通,为损害他人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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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1992年建设部颁发的建发《城市房地产市场估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1992年10月1日起,凡城市规划区内涉及国家征收税费、由政府给予当事人补偿或赔偿费用的房地产买卖、租赁、赠与和补偿,其估价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估价机构承办。凡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交易立契手续,房产产权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产权转移变更手续。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本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小产权房买卖,应当认定有效;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有效;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应当无效。
1、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1.法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房计划批文; (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6)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 (7)房屋坐落平面图; (8)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9)房屋分户平面图;(1 0)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2、个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 (4)房屋坐落平面图;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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