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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将居住用房改非居住用房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合法。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擅自将居住用房改非居住用房经过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那么是合法的。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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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的不同主要有: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由于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价格的差异,双方在搬迁过程中对房屋性质有很多争议。许多人分不清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这就导致了许多问题。那么,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有什么区别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的区别主要包括:1。原设计为非居住房屋,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视为非居住房屋;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公有非居住房租赁合同,建立公有非居住房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设计为居住房屋,实际用于职工或家庭居住的除外;4、原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产局批准改为非居住房屋的,可视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之前,以住宅为营业场所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住宅;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为经营场所,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产局批准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擅自将居住用房改非居住用房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合法,非经同意的不合法。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将居住用房改非居住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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