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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如下: 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关于辞职的具体规定如下:劳动者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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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如下: 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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