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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报销条件:(一)符合国家计划政策生育或者实施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如果您所在的单位为您购买了生育保险,您可以享受到相关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社会保险法第54—56条规定如下: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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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清算条件:员工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使用者为员工支付一定时间的社会保险各地政策不同,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月缴纳社会保险2、申请保险,在当地生产3、当地人社会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1、使用者为员工累计支付1年以上,继续支付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性不缴纳,只有男性缴纳,女性不能享受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补贴按员工所属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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