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计件工作状态只是工资报酬方式的改变,并不改变工作时间的标准。按照我国相关劳动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超过40小时的劳动就...
要看合同约定的工作量,超出合同约定的工作量,或者超出在岗位上具有一般技能的工人所能够生产出来的数量,就可以视为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也是要支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计件工资是有加班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咨询单位人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案例:我在一家加工厂上班,跟厂里订合同的时候,厂里说跟我们实行计件工资制,“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并且把这一条写到了劳动合同中。年底这段时间,由于厂里新接的订单太多,老板每天都要求我们加班到很晚。我们不仅没有休息日而且有时甚至还要通宵加班。我和工友都觉得与我们的劳动付出相比,工资太低,大家都想向老板要加班费。但我们多次要求老板给加班费,可老板总是说实行计件工资制度厂里不可能再向我们支付加班工资。请问,像我们这样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还能要加班费吗? 解析:计件工资制只是工资报酬计算的一种方式,它并不能改变法律对工作时间的法定标准。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们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了44小时。而从上述法律规定看,超过44小时的劳动均应属于加班,你们老板应当向你们支付加班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495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